top of page
畢名小說嬰之契約

《嬰之契約》

 

一場以血脈進行的交易

償還時間——永遠

 

簽下契約,便能讓你享盡成功滋味

只要支付無限的未來……

 

它是改變我一生的契約,不單拯救我的生命,還挽救我的事業,只需要一個簽名,就把我經年的不幸驅走。

 

靈異檔案○○三:「青年才俊發瘋失蹤‧一家十口慘遭滅門」

 

原該就此結束的事件,恐怖的怨念卻持續纏上倖存的人們

 

永無止盡的世代詛咒,居然來自……

 

……她梳著一個日本娃娃的髮型,穿著一身華麗的和服和一雙紅色小布鞋……舉起那隻白色的小手指向我,然後露出一個與天真外形格格不入的猙獰笑意……

 

鬼筆驚悚鬼筆 畢名

寫破輪迴之卷


科幻作家 張草
人氣作家 D51  詭悸推薦

出版公司:台灣明日工作室股份有限公司

出版日期:2012年9月

ISBN:9789862904046

 

** 香港初版《娃娃契約》

 

  • 第6屆香港書獎提名作品

​Trial Reading (Excerpt from Google Book)

【作者自序】

在當下的社會,寫小說並不是最賺錢的行業,身邊的朋友總笑我日間工作十小時後,挺著疲乏的身軀回家還寫小說至凌晨,為的,只是在他們眼中微不足道的金錢。這樣做值得嗎?「值得。」

 

更曾經在工作間,有人向我說,若要繼續寫小說,就得把收取的版稅跟公司對分,或全數拿來做善事,因為公司並不容許兼職。你有什麼感想?「苦笑。」但為什麼我仍然要去寫,甚至乎每天只餘下兩至三小時睡覺,便得拖著累得不得了的身軀,回到工作間堆出笑容。假日裡、下班後人家開開心心去玩樂、唱KTV,而我就一個人躲在家裡寫寫寫,為的又是什麼?

 

「因為我喜歡,喜歡見到讀者手捧著我的小說時滿足的模樣;我更喜歡,讀者在網絡告訴我,他很快便看完我的小說,覺得小說故事怎樣有意思。」縱使,到今天仍然有很多人不解,我為什麼要放棄一份固定職業去追求夢想。難道夢想真的有麼重要嗎?「沒錯。」

 

未曾有個夢想的人,不配去批評正在尋夢的人。只因每個人生命中最重視的東西,各不相同。

 

由始至終,我不是頭上戴著得獎作家光環的作者,我更不是在暢銷書榜上長佔有一席位的常客,我只是一個單純地喜歡寫作、喜歡寫驚悚小說,更喜歡推動創作的一個作者。得到讀者的喜愛,是幸運,我感謝大家。筆下的小說成功而暢銷,是更大的幸運,我感激。

能夠透過文字、故事與每一位讀者成為真實世界的朋友,是無比的幸運,我感恩。若有天我的小說可以養活一家老少,這是上天對我最大的額外獎賞。

 

最後,我還得感謝在寫作路上第三位伯樂,沒有明日工作室,我的小說此刻不會在你們眼前出現。希望【靈異出版社】系列2《嬰之契約》大家會喜歡,更會感受到我創作這小說背後所寄語的意義。盼望不久將來,我們可以在不同地域的讀者聚會上見面,而此前,網絡就成為我們唯一的溝通途徑。在下一本小說裡,我們再會,謝謝你替我注入創作能量。

 

 

【香港資深傳媒人Jones Tam】

畢名行文用字一向淺白準確,很多場口都描繪得栩栩如真,令人單看文字便能輕易想像到故事的實際情境,看得動魄驚心,更容易投入故事之內,與角色人物同步經歷一幕幕虛實相接的情節。加上《嬰之契約》的節奏明快,沒有複雜的支線,也沒有矯揉造作的突變位,令人能專心一意找尋關於契約的線索,逼使本人未看完一頁便已準備揭向後頁。

 

值得一提的是,今次故事橫跨了幾個年代,字裡行間不但發現人與人之間不同的情和人性面目。更重要的是在虛實不明的時代背景中,仍流露了香港三代人的心態轉變。從六、七十年代經濟起飛,人人力爭上游的社會共性,到八十年代經濟穩定,渴望與世無爭的個性,以至今時今日新一代的無助感,都有意無意地在滲透了整個故事,加上書中同時也貫徹了畢名對「莫欺少年窮」的執著,為驚慄小說帶來另一層意義和思考。

 

 

【香港「綠野仙蹤」書店店長Sunny Wong】

畢名的小說,正是要慢慢讀才讀得出感覺來的。要用現今流行的詞藻,說畢名的作品描寫華麗壯觀如何如何,那是有點言不由衷。不來這一套。實話說,畢名一向寫得用心,寫得實在。精髓在於樸素。

 

此外,畢名驚慄的特色,是不止於講故事,而是隱隱透過故事,表達某一種對現實生活狀況的意見和批判。在純消費的小說作品來說,是少有的。

【台灣逗點文創結社總編輯陳夏民】

畢名的靈異出版社系列,恐怖氣氛的營造與歐美或日系同類作品不同,真的港味十足。翻閱靈異出版社系列,一方面覺得用出版社作為「梗」實在是很妙,另一方面卻也嗅出了在香港這樣一個高度擁擠的大都會,其實瀰漫著不站在成功區就是徹底失敗,毫無灰色地帶的精神壓力。與其說畢名寫鬼,不如說他寫人的心魔,翻閱每一個故事,說得都是那些站在懸崖邊緣即將被風吹落,或是根本已經往下摔的人,他們恨不得交換一切的愛與恨,只求翻身、翻身、翻身。那種執念很恐怖的。讀完這兩本書,我腦海中浮現小時候看過的港劇《義不容情》片段,劇情我早已忘記,但我永遠記得溫兆倫為了要往上爬,不惜犧牲周遭人等只求翻身的執念,那在我小小的年齡蒙上了一層陰影。人,最恐怖了。

 

 

【台灣讀者藍醉蝶】

究竟人有貪慾在先?還是一切的罪孽都歸咎於原罪的誘惑?

 

四十多年前年輕的忠叔,因為一次的出差旅行,沒想到卻帶回了一份受到詛咒的契約,更沒想到一時不察所遺失的契約會造成往後這一連串的事件。

 

李萬家在人生的低潮期被所愛之人及摯友所背叛,酒醉之餘與菊子娃娃簽下了契約,雖然得到了他想要的財富、名聲與地位,可是等價交易的結果卻是家破人亡。不只自己一家十口慘遭滅門,連唯一倖存下來的女兒,也在日後慘死……更牽連了自己的孫女,也應證了契約中所寫的「直至絕子絕孫方休」。

 

事件直到程晴死亡後終於告一個段落,這段長達數十年的契約,賠上了十幾條性命,一切都只是為了財富、名聲與地位。

 

值得嗎?

READERS
MY NOVELS
bottom of page